一、建筑业营改增的概述
营改增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。营业税是价内税,全额征税;增值税是价外税,差额征税。
增值税作为价外税,其税负理论上应由消费者承担,它完全颠覆了原来建筑产品的造价构成。不仅对建筑业企业自身产生影响,通过企业对整个产业链、上下游产生影响。
建筑业营改增将冲击原有造价模式,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产生全面又深刻的影响。“建筑业营改增”将冲击原有工程造价模式,解构目前的工程造价体系,其课税对象、计税方式以及计税依据都将发生重大变化,工程计价规则、计价依据、建材造价、合约规划等都发生深刻的变革。
二、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
1、建筑业营改增的计价规则是“价税分离”。
建筑业营改增下的计价规则应该“价税分离”,全部采用“裸价”,人工、材料、机械等全部“价税分离”,信息价和市场价采集与发布都要“价税分离”,还须考虑市场价格上行因素,重构计价体系。新计价体系会更加严谨,更加精细,更加复杂。
2、只有当进项税率大于8%,建筑业企业的税负才减轻
应纳税额=销项税额一进项税额。
销项税额=销售额×税率。
销售额=含税销售额÷(1+税率)。
销售额不含税。
建筑业企业的进项税额包括大宗材料和分包商。
大宗材料如果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6%,可抵扣;如果小规模纳税人,适用简易计税方法,征收率3%,不得抵扣。
分包商如果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0%,可抵扣;如果小规模纳税人,适用简易计税方法,征收率3%,不得抵扣。
3、处理建筑业营改增后的“甲供”与“专业分包”
建筑业营改增后,谁采购进货谁就能获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,它就是利益,寸土必争。
大宗材料如果是甲供,建设单位可以享受抵扣此进项税,而承包商失去这块利益。以后承包合同对甲供必然成为博弈的焦点。如果钢筋和混凝土甲供,建筑业企业几乎没有什么进项税可抵。
4、建筑业营改增人工费如何处理
由于建筑行业的劳务分包大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,无法抵扣,而工程造价中人工成本又是大头,占总造价约30%。
销项税交了很多,高达11%,但进项税抵扣得很少甚至没有。如果不计进项税额,企业税负大幅增加。计入进项税额,由于取得进项税抵扣凭证难度大,实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也有限。
对于造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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